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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資訊
2017年新的聚乙烯吹塑農用地膜覆蓋薄膜新標準出臺
在舉行的《聚乙烯吹塑農用地面覆蓋薄膜》強制性標準發布暨宣貫會上,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副司長沙南生表示,新標準提高了地膜的厚度下限,有利于杜絕超薄地膜的泛濫,推動地膜回收利用,促進耐老化地膜的發展,對于治理農田“白色污染”、改善農業生態環境、建設美麗鄉村將發揮重要作用。新標準為此前的技術、設備改造留出了一定的時間。“為了支持生產企業進行技術升級和設備改造,我們規定新的《聚乙烯吹塑農用地面覆蓋薄膜》標準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實施,此后不再允許生產和銷售未達標的農用地膜產品。”沙南生強調說。
據了解,1979年我國引進地膜覆蓋栽培技術以來,其具備的保溫、保水、保肥、改善土壤理化性質等特點,有利促進了農作物生長發育,逐步成為我國農業特別旱作農業區廣泛使用的種植技術。
為了促進地膜覆蓋栽培技術的推廣應用,我國先后發布實施了《聚乙烯吹塑農用地面覆蓋薄膜》行業標準和《聚乙烯吹塑農用地面覆蓋薄膜》強制性標準,對于我國增加蔬菜、玉米、棉花等作物產量、保障糧食安全等發揮了重要作用。但同時,我國地膜的年消耗量達到120余萬噸,因廢膜難以回收利用,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農田里的“白色污染”。
為此,新修訂的《聚乙烯吹塑農用地面覆蓋薄膜》強制性標準已于今年10月14日正式頒布。新標準對地膜的適用范圍、分類、產品等級、厚度和偏差、拉伸性能、耐候性能等多項指標進行了修訂,特別是提高了地膜的厚度下限,有利于地膜機播作業和回收再利用,對于解決地膜殘留問題、減少農田“白色污染”、逐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等具有重要意義。
沙南生指出,強制性標準是政府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手段之一,是要“保基本、兜底線”。把《聚乙烯吹塑農用地面覆蓋薄膜》作為強制性標準,必須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特別是綠色發展理念,結合農業綠色發展需求,進一步加大綠色技術的研發、轉化和推廣力度,使標準化成為支持農業綠色發展的重要保障措施。
據介紹,新修訂的《標準化法》第25條、第36條和第37條明確規定“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、服務,不得生產、銷售、進口或者提供”,以及違法生產、銷售非標產品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。沙南生強調,生產企業要按照新標準的要求,相應啟動生產設備和生產線的升級改造工作,加快新地膜的試產,盡快提供市場應用。